一、评比对象(一)学校每月对1—4年级的在校班级开展“星级班级”评比。评比数额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数的50%.
二、评比办法
(一)“星级班级”的设置:设为三个级别,即“三星班级”、“二星班级”和“一星班级”,最高级别为“三星班级”。
(二)评比办法:
1、各级别星级数指标由学工部根据每学期各系班级总数进行确定。原则上三个星级的比例按1:1:1确定,“三星班级”数不超过星级班级数的1/3。
2、各系按月综合常规考核总积分,进行排名与评比,评出各星级班级,报学工部。
二、奖励办法
1、每月学校利用晨会对获得星级班级进行表彰,对“星级班级”授牌。
2、对获得“星级班级”的班级分别给予100元、80元、60元的班费奖励。
3、对获得“星级班级”的班主任分别给予100元、80元、60元的奖励。
4、各班学期和学年度星级奖牌获得情况,将作为“先进班集体”评比的重要参照依据。
附:
20-20学年第学期星级班级数分配表
系 |
班级总数 |
星级班级 总数 |
各星级班级数分配 |
三星 |
二星 |
一星 |
信息艺术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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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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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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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服务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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